减额缴清
如果您不想再继续缴纳保险费,根据您的保险条款的规定可以用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一次性地交清全部保险费,从而以相同的合同条件享有减少的保险金额保障,您可以申请个单减额缴清。
l 申请资格人:投保人
l 申请时间:保险单犹豫期后且有效状态,且保单周年日前30天至宽限期末(未在宽限期内缴费)
l 办理方式:申请资格人亲临客服中心办理,不受理他人代办
l 应备文件: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
2、保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
1、办理减额缴清申请时,该保单如有保费余额、生存金、红利、贷款本息或垫缴保险费本息的,应先领取或清偿上述款项。
2、附加险不能单独办理减额缴清;主合同办理减额缴清的,附加险应依条款约定,如条款约定有相关责任,附加险应随主险同时办理,如条款未约定相关责任,附加险应做解约处理后主险再办理减额缴清。
3、银行划款形式缴费的保单在划款期间不得办理减额缴清。
4、具体以公司规定为准,请咨询当地客服中心柜面。